臨近“七一”,面對民主派動員的民眾,都面臨一個問題,到底要不要上街?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上街要表達怎樣的訴求?上街這種形式達成自身訴求願望的可能性有多大?考慮這種形式的是非對錯。但看看泛民給出的“七一”遊行主題,哪一條才是真正關乎我們切身利益的呢?10多年了,良知的香港人啊,我們應該醒醒了,如果你是為了香港真正的繁榮和社會秩序穩定、如果你要真正維護“一國兩制”中香港這一制的價值觀、如果真正要對得起下一代,還是要回歸理性,一個混亂、失控的香港,其實對我們每個人都是一種悲哀。
2014年6月29日星期日
法官只需效忠特區而無需效忠中央?
近日,大律師公會前主席陳景生聲稱,白皮書指司法人員是管治團隊且要愛國愛港,是蠶食香港司法獨立,法官宣誓誓詞並無提及效忠中央政府,云云。
香港基本法第104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乍一看,陳 先生說的沒錯啊,上述人員並沒有宣誓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啊。細一看,陳 先生說的大錯特錯,他簡直是在偷樑換柱,試圖玩低智商的腦筋急轉彎文字遊戲。
各位看官注意,“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句子中強調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其前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啊!哪有拋棄前提、拋棄定語、拋棄限制,直接斷章取義的做法!簡直是強盜邏輯,狗屁不通!
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
鍾庭耀:公投有漏洞團體質疑票數
「佔領中環」行動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合辦的「六二二民間全民投票」,昨日開放全港九新界合共十五個實體投票站,供市民親身前往投票。截至晚上十時首
日投票結束,一共有四萬八千人到了票站親身投票,連同在本月廿日開始透過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投票的六十四萬五千多名市民,總數已有六十九萬三千多人投票。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否認有大規模「造假」投票問題,強調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必須正視經數十萬市民投票所得出的結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重申今次投票沒有法律
效力,但又強調負責任的政府除了要尊重民意,也須依法辦事,香港政改不能偏離《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十多名「愛護香港力量」成員,早上到了銅鑼灣教協票站門外示威,批評佔中公投違法,呼籲市民拒絕參與。召集人李家家表示,曾以虛假身份證號碼成功登
入系統投票,質疑公投結果欠公信力。港大民研總監鍾庭耀承認投票系統有漏洞,市民若擔心身份被盜用,可親身到票站投票,系統在點票時會以該市民的親身投票
結果為依歸。戴耀廷表示,暫無證據顯示有大規模造假問題,認為少數人以虛假身份投票,對整體投票結果影響極微。
律政司強調必須依法辦事
昨日的投票大致和平暢順,僅有零星衝突事件。在將軍澳票站,有兩名男性長者就投票問題發生爭執,另一男子加入爭論時,被反對今次投票的長者抓到頸
部。警方接報後如臨大敵,派出最少七名警員到場處理,當中有警員更手持盾牌,惟警員到場後肇事者已逃去無蹤。實體投票今日會繼續,至本月廿九日為止,期間
開放的票站會有所加減。
袁國強重申今次投票沒有法律效力,但又強調負責任的政府除了要尊重民意,也須依法辦事,香港政改不能偏離《基本法》及人大決定。
6.22公投數據造假七宗罪
哩次「公投」漏洞百出,資料真實性根本無從保證。
一、投票管道唔設限,導致重複投票
按照「6.22公投」規則,參與投票有三種方式:到現場投票、到港大民調網站投票、通過下載手機程式投票。由於投票網站無設置IP位址限制,同一部電腦可以重複多次投票。同時仲可以通過手機程式多次投票。只要掌握足夠噶選民資訊,可以任意抬高投票率,操控投票結果。網上投完票後,仲可以去現場投多一次票。根本無辦法做到「一人一票」噶投票基本要求。
二、身份核實系統虛設,無法確保所有投票人都係合資格噶選民
雖然投票系統設置佐身份證識別系統,但形同虛設。無辦法識別香港永久居民同非永久居民,又唔可以識別未滿18歲噶未成年人,更加離譜啲係連假身份證號都識別唔到。網上有大量「身份證號碼自動生成」程式,借助軟體生成噶假身份號碼一樣能夠參與投票。
三、認證機制不健全,可能出現「被投票」
如果用未參與投票噶身份證號碼登 陸,填上自己噶電話號碼,一樣可以成功投票,而真正噶選民甚至唔知道自己比人用自己噶資訊來投票。由於保險、電訊、公關公司哩啲行業會掌握大量選民資訊,
部分從業人員可以大肆盜用客戶及公司資料庫中噶個人資料,再購買多張手機卡,就可以大量「造票」。
四、投票時間不斷拖長,造假機會大增
縱觀全世界投票,都有一個慣例,就係要起一天內完成。原因很簡單,投票時間越長,越容易造假,公信力就越低。哩次「6.22公投」唔擔止允許提前兩天「預先投票」,更加以網絡受到攻擊作為藉口,將投票日延長至29日,累計投票日長達10天,舉世罕見。甘長時間,結果比你點控制都得啦。
五、宣傳刻意片面化,誘導投票意向
投票首日剛剛先過,泛民就宣稱投票人數過40萬,而且每隔一個鐘公佈投票人數。反對媒體輪番轟炸,刻意製造「有幾多萬人投票,就係有幾多萬人支持占中」噶假像。
六、計票規則有陷阱,易造成資料誇大
6.22公投問題啲設計者故意將兩個問題同時捆綁起一張「選票」上,而唔係採取分開獨立計算。如果有人凈系投第二個「原則問題」,而唔係投第一個「方案問題」,甘唔理你投票意向係點,都會被計入同一個調查數據入面。如果將哩兩個問題分開點票,甘一定會好大程度改變投票噶結果。
七、無從驗證投票結果,隨意造假
由於組織方唔公佈投票市民噶真實姓名,又唔會向政府核實選民資料,由一個極端角度來考慮,理論上要創造一個一百萬人投票噶結果都完全有可能。
订阅:
博文 (Atom)